各有关团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高新区“二次创业”,实现青岛高新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赋予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权限的复函》(青科高字〔2009〕3号)的文件精神,青岛高新区管委科技局已于2009年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力求通过整合各项政策资金,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逐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有力支撑。
现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请各有关团地按照《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企业申报。
附件:1、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2、青岛高新区创新型企业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